苗栗負債648億 財政部:中央無法代償

新頭殼newtalk 2015.04.23 蔡紀眉/台北報導
苗栗為全國最窮的縣市,負債高達648億元,中央是否會屏東林邊房貸出手相救?財政部23日明確表示,地方債務屬地方自治範疇,中央政府無法代為清償。

立法院23日召開「破產法條文修正草案」公聽會,就「縣市政府財政惡化,是否應將地方自治機關等公法人納入」議題進行討論。

年初時,苗栗縣政府曾因為發不出9億元的年終獎金,北上向中央求援,外界質疑財政部要如何處理苗栗龐大的債務問題。

根據財政部提交的書面報告,地方債務管理屬地方自治事項,有賴地方政府自我負責。財政部說,依據預算法及地方制度法,地方與中央分屬獨立財務個體,中央無法代償地方債務。但報告也指出,未來若修破產法,將地方自治機關納入破產法規範,可強化地方債務管理。

根據《公共債務法》規定,縣市政府1年以上的長期債務占歲出比率不得超過50%,未滿1年的短期債務占歲出比率不得超過30%。但目前苗栗縣長期債務高達69.46%,短期債務也接近70%,嚴重超出法定上限。

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曾質疑,依據《公共債務法》第8條、第9條,對於超額負債且無法有效償債的縣市,中央政府除了可以停止其舉債外,也可將該縣市首長移送懲戒。由於苗栗的負債是前縣長劉政鴻所留下,但劉政鴻已在去年底卸任,相關規範對他不痛不癢,財政部是否失職?

對此,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,近期財政部會派輔導團隊到苗栗視察,會對苗栗債務問題再提出完整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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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苗栗負債648億-財政部-中央無法代償公司借款-063555785--finance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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